學生生活規範

高雄市立甲仙國民中學學生生活規範


壹、實施願景

誠信、健康、服務、學習------做一個榮耀的甲仙人


貳、實施依據

教育部公佈之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。」


叁、生活規範

一、上學

1、早晨07:30前到校,服裝整齊,儀容端莊。到達校門口看見校長、主任、組長或老師,應暫停腳步、雙腳併攏鞠躬,並向師長道早。

2、當天所用課本、文具一律攜帶齊全﹝事先檢查﹞。

3、書包單掛左肩背帶調整適宜,書包不可任意破壞、塗改,違者需更換新書包。

4、遵守交通規則,行路靠邊,三人以上成路隊,步伐整齊精神飽滿;乘騎自行車需戴安全帽、書包斜背;不可雙載、並排與裝置火箭炮。

5、入校後一律進入教室早自習,教室門窗開到定位,值勤清掃同學整理環境整潔。上外堂課程及放學時,值日生請將班上門窗關好,電源關閉。

6、與上課無關物品,一律不得攜帶到校 。

7、請勿攜帶違禁品到校

(1)口香糖、香菸、打火機、火柴、不明藥品及粉末。

(2)不良刊物:色情刊物、言情小說、漫畫、雜誌、週刊、郵購目錄等。

(3)危險物品:易爆物、易燃物、刀械、槍械、棍棒、尖銳物品等。

(4)電子產品:手機、隨身聽、MP3、MP4、掌上型遊樂器等。

(5)飾品玩具:耳環、項鍊、戒指、各類牌具、玩具等。

8、不可私訂飲料,違者飲料銷燬並依校規懲處。

9、遇下雨天,請同學攜帶球鞋!穿著雨鞋、涼鞋到校,進教室後馬上更換球鞋上課,在學校內不可再穿著雨鞋、涼鞋,一經查獲由學務處保管。


二、上課

1、上課鈴響,一律快步進教室就座,超過一分鐘未進教室,以遲到論。超過五分鐘 以曠課論。

2、班長負責喊「起立」、「敬禮」、「坐下」口令,同學並說「老師好」。

3、上課時要專心聽講,服裝整齊,遵守教室公約。

4、體育課一律穿運動服裝。

5、外堂課程,應以班級為單位整隊提前於上課前到達指定位置,不得上課後匆匆離開教室,影響他班安寧。

6、自習課視同正課,班級幹部負責維持秩序,同學可以選擇功課溫習或做作業,但不得擅自離開座位或教室。

7、特殊事故必須離開教室時,應向任課老師報告徵得同意方可離開,離開學校必須向導師及學務人員辦理外出單請假手續,始可持外出單外出。隔日攜帶請假證,請家長、導師簽名確認後再到學務處辦理請假,以免影響日常生活成績。

8、上課發言,遵守老師規定,先取得發言權,再行發言。

9、學校設有公用電話,請同學多加利用,勿帶手機到校,如特殊情況需帶手機到校,請先填寫申請書徵得學校及導師同意。

10、下課期間不可在走廊上奔跑,不可在草皮、操場上丟擲石頭雜物,也不可從樓上往樓下丟東西,違者依校規懲處。

11、愛惜公物、不任意破壞公物,違反者除依校規懲處,總務處要求照價賠償。

12、愛整潔、不隨意亂丟垃圾。

13、本校無圍牆低矮,不可任意離校以免遭罰,也不可跳圍牆以免受傷。

14、放學後勿在校園內外逗留;儘速回家,若有要事需要留校,也需先和家長聯絡。


 


三、升旗

1、七點五十分聞鈴聲響與集合樂後,全班﹝值日生二名留下整理教室﹞迅速在教室前走廊排隊並整理服裝儀容,由班長負責指揮帶隊進入操場集合。

2、班級到達操場後仍由班長負責整隊,副班長協助點名。

3、各班隊伍成體育隊形,集合完畢依集合隊形帶回教室。

4、聞國歌一律面向國旗就地立正,聞升旗歌則面向國旗並向國旗行舉手禮。

5、受獎時,隊伍最右邊的受獎者為口令員,一律舉手禮,口令為:「立正!敬禮!禮畢!向右轉!齊步走」,獎狀放在左手收執,字面向外直立。


四、請假:

1、同學因事、病…假等無法到校時,請家長當日打電話向該班導師口頭請假,於到校後拿請假卡辦理請假事宜。

2、同學到校後中途因事離開學校,請家長先至學務處拿外出單辦理臨時外出手續,到校後再拿請假卡至學務處辦理事宜。

3、辦理請假卡須於二週內完成補辦手續,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以曠課論扣綜合表現成績分數。


五、服裝儀容:

1、每學期不定期服裝儀容宣導並輔導檢查。

2、依學校規定穿著制服、體育服或外加外套,必須繡上學號,體育課可穿著班服,但需全班統一。

3、鞋子以運動鞋為主(不可穿著巫婆鞋、麵包鞋等不適宜在學校穿著的校外鞋),襪子長度必須能夠完全覆蓋腳踝為原則﹝中統襪以上﹞,女生則以腳踝以上膝蓋以下為原則,以運動襪為主,不可穿絲襪。

4、頭髮以不染不燙!健康、乾淨、整齊為主。指甲應常修剪且保持乾淨清爽。

5、冬天寒流時,若學校外套不夠保暖,則可於學校外套內再另行添加衣物,在學校內若覺得比較暖和,則應脫除添加之衣物,仍必須外搭學校外套。